室內設計取費問題引發的大思考
應對載明壓低設計費的招標文件加以室內設計公司控制。招標辦對招標人需設立按合理價格付費的條件要求。別讓招標辦看上去是公平的第三者,可實際上只是為甲方服務的。為什麼在工程招標時,對不按規定付費(含設計補償費)的標書視“廢標”?現在的招標文件主要是限制乙方的,如果由甲、乙雙方共同支付招標的費用,招標活動是否才能實現對甲、乙雙方的對等和公平!
如果考取室內設計師執業資格證書,也要像考注冊建築師那樣讀完“九大本”才能拿證,如果沒有注冊室內設計師本人簽章五星酒店的建築裝飾工程就不能開工,大概就沒有人不付費或者壓低設計費了。很不幸的是還有另外一種社會現像,那就是設計方案很差也有人用,就好像有人願意買低價次品。這種殘次的設計確實也不值錢。而且很多所謂設計完全是奉甲方之命而為。人家是不給你設計費,充其量給你一個圖冊臨幕費,你恨不得還得送回扣,因為這個方案的設計是人家的“原創”。
振興中國設計和實現國家文化的發展和繁榮,需要靠調動設計人才的智慧。按照市場目前的現狀和行業進步發展的規律適當的調整2002年修訂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中室內裝修設計不完善的部分,如果能夠設立一個“建築裝飾設計”收費門類,對酒店、辦公、醫療、教育、劇場、影院、交通、體育、展示等室內設計的復雜程度,以及室內空間體量規模的不同,還有與室內設備相關的技術含量都可以用面積基價加復雜和難度系數來量化取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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